关于印发《新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2017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人常〔2017〕21号
关于印发《新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直各单位:
《新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新蔡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8月30日
新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草案)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于今年8月至11月对部分单位2017年以来的工作开展评议。按照《新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评议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被评议单位职能职责,通过开展工作评议,不断强化工作监督,促进被评议单位依法行政,增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建成生态水城大美新蔡,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评议对象
本次工作评议的评议对象是:公安局、规划局、人社局、交运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食药监局、执法局、国税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移动公司、县一高、县人民医院等15个单位。
三、评议内容
(一)贯彻执行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情况;
(二)贯彻执行上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对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三)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
(四)履行部门职责,为本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情况;
(五)县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六)办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情况;
(七)县人大常委会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
四、方法步骤
本次工作评议从8月开始,12月中旬结束,分为动员准备、评议调查、督查整改、会议评议四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8月下旬):主要是成立工作评议调查组织,召开工作评议动员会议,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成立评议调查组织。成立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李卫民同志任组长,各有关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丁炜同志兼任。成立由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的5个评议调查组。各调查组组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各被评议单位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工作评议。
2.召开动员会议。参加人员: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评议调查组全体成员、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3.被评议单位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评议调查组组长宣读工作方案,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动员讲话。
(二)评议调查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主要是广泛收集各方面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并及时向被评议单位反馈,由被评议单位自查自纠、未评先改。
1.开展调查研究。各评议调查组分别深入相关单位,通过召开单位干部职工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了解该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2.广泛征求意见。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开通工作评议征求意见热线电话(0396-5953171),在县人大机关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问卷调查表,征求各级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各乡镇人大的意见、建议。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被评议单位根据评议内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4.整理汇总意见。各评议调查组汇总整理各方面的意见,形成对被评议单位的整改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后,以书面形式交被评议单位整改落实。
(三)督查整改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各评议调查组根据主任会议的要求,对被评议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督促,各被评议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1.被评议单位根据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评议调查组审查通过后组织整改。
2.在整改过程中,评议调查组加强对被评议单位的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3.整改基本结束后,评议调查组撰写调查报告,被评议单位撰写工作报告,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在评议会召开前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
(四)会议评议阶段(12月中下旬):12月底前召开常委会会议,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表决。
会议程序:
1.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向会议报告工作;
2.评议调查组报告调查情况;
3.常委会组成人员会议审议(被评议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列席常委会审议会议);
4.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表决;
5.宣布表决结果。
五、评议结果处理
1.常委会的评议意见,以书面形式交被评议单位研究处理;
2.通过评议的被评议单位,在一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未通过评议的被评议单位,评议调查组责成其进行整改,并列为下一年度评议对象;被评议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整改方案。
对再次评议后仍未通过的单位,可以依法提出质询案、进行特定问题调查或者启动其他相应监督程序。
3.根据评议结果,分别由各评议调查组负责对被评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了解情况,督促落实。
4.对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和评议结果同时送交其上级主管单位。
县人大常委会对被评议单位的评议结果以及被评议单位对评议意见研究处理等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工作评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各评议调查组负责每个阶段的工作组织、督办落实;各乡镇人大应积极配合,做好代表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核实和问题整改督查等工作,确保工作评议有序推进。
(二)在工作评议中,各评议调查组及相关工作人员要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活动,既要把握工作评议程序,确保工作评议质量,又要有利于推动部门开展工作,减轻被评议单位和基层负担;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确保评议过程和结果客观公正;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和规定,确保工作评议健康进行。
(三)加强评议工作宣传。要把工作评议宣传作为人大工作宣传的重要内容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始终,重点宣传工作评议内容、工作典型、评议效果等,为工作评议营造浓厚氛围。
附件:1.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分组人员名单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李卫民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副组长:丁 炜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龚 胧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杨爱萍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科科长
连凤莲 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科科长
杨 浩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高建国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梅希军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徐素洁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工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丁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素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评议办公室工作人员:赵恒、白露。
附件2: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分组人员名单
第一评议调查组(评议单位:公安局、交运局、消防大队)
组 长:龚 胧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成 员:王 鹏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石建超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朱 飞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朱 庆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任希山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二评议调查组(评议单位:人社局、住建局、国税局)
组 长:杨 浩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
成 员:刘培生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刘 霞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闫俊国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杜培龙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李书民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三评议调查组(评议单位: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
组 长:连凤莲 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科科长
成 员:宋小米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杨 舣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徐靖峰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赵同洋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李华伟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四评议调查组(评议单位:药监局、县一高、县人民医院)
组 长:梅希军 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科员
成 员:刘玉喜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张志良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赵怀忠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侯新民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程守元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五评议调查组(评议单位:执法局、移动公司、交警大队)
组 长:杨爱萍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科科长
成 员:靳空军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徐素洁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葛 萍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常振华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梅新富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