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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题询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蔡人大网  日期:2017-08-08

新人常办〔201724

 

 

县人大常委会各委、科县直有关单位: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新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题询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84

 

 

新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在8月下旬召开的新蔡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参照河南省和外地市、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做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探索和实践人大监督工作新的有效方式通过专题询问的方式,深入全面了解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现状和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查找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开展。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拟于8月下旬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报告。在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7日前,县政府办公室要将专项工作报告送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征求意见。农工委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三、开展专题询问

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就脱贫攻坚工作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询问。

(一)询问对象

县政府、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卫计委、县文广新局、县水利局、县电业公司、县广播电视台、县残联、县移动公司。

(二)询问内容

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目标和任务,县政府及县扶贫办等14个职能部门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针对现实存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归纳形成若干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询问。

(三)询问人

安排15名左右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作为询问人;安排适当时间,由出席会议人员自由提问。

(四)应询人

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卫计委、县文广新局、县水利局、县电业公司、县广播电视台、县残联、县移动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五)询问方式

专题询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每位询问人提问时间不超过2分钟,每位应询人回答时间不超过8分钟。回答问题一律口头陈述,不准念稿。询问人可以追问、补问,注意增加专题询问现场回答的互动性。问题回答后,安排30分钟以内的自由询问时间。专题询问会议时间半天。

专题询问议程结束时,县政府分管领导作综合性表态发言,会议主持人对询问会议及整个询问工作情况作出总结。

(六)宣传报道

县广播电视台对本次专题询问全程录像记录,做好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宣传作用。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题询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专题询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卫华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丁炜、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科科长杨爱萍、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梅希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会议组织组、宣传协调组,成员从办公室和相关委室抽调,负责专题询问具体工作。

(一)综合组

 长:丁  

工作职责:负责整个专题询问活动的协调、会议主持词、领导讲话、有关会务组织、会场布置等工作。

(二)会议组织组

 长:梅希军

工作职责:负责整个专题询问活动的组织策划,制定专题询问实施方案,开展调研活动,征求意见,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以及其他材料;综合整理提出询问问题,提交主任会议审定,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应答准备;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会上提出的意见。

(三)宣传协调组

 长:杨爱萍

工作职责:联系确定参加专题询问的县人大代表;协调新闻单位,多渠道多角度组织专题询问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广播电视台、今日新蔡、人大网站等宣传平台上全方位宣传。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征求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起草脱贫攻坚工作专题询问实施方案,由分管领导审核后,经主任审定后下发。通过各种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进行筛选,为开展专题询问提供重要参考。

(二)专题调研,确定询题。组成调研组,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调查,形成调研报告,并结合调研情况和收集的资料信息,提出拟询问的主要问题。主任会议听取专题调研报告,研究召开专题询问会议有关事项,确定专题询问问题和询问人员。

(三)沟通协调,做好准备。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会议,部署专题询问工作。被询问单位要积极配合,按照专题询问的工作要求,及时认真地做好回答询问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专题询问。8月下旬,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询问结束后,对专题询问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形成书面意见,经主任会议审定后,形成常委会文件通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同时向县委报告。

(五)跟踪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专题询问事项落实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特别是对被询问部门需要改进的工作及承诺事项的落实办理情况实行对口重点督办,要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将落实办理情况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

六、工作要求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是县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权的法定方式,是推动政府改进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这项工作不同于一般询问,在我县规范开展尚属首次,要为下步开展这项工作积累经验,总结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询问工作程序和办法。因此,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报告、应询及整改工作。

(二)专题询问是一项涉及面广的新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要相互配合,共同协助做好相关事项工作。专题询问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专题询问工作过程中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