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 县十五届人大代表王鹏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来源:新蔡人大网
日期:2020-08-28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
县十五届人大代表王鹏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20年7月29日新蔡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新蔡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许可对县十五届人大代表王鹏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许可平舆县公安局对县十五届人大代表王鹏采取强制措施。
新蔡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