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常守海、梅新富、闫泽亭辞去新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来源:新蔡人大网
日期:2023-11-30
(2023年11月29日新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新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常守海、梅新富、闫泽亭辞去新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常守海的新蔡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